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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左权举行

2024-10-19 09:40:56 来源:记者观察网

记者观察网山西1019日电(张钧)10 18 日上午,秋雨绵绵,在太行山深处的山西左权县桐峪镇培训基地,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晋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晋中市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燕翔对《条例》的立法必要性、指导思想、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并答记者问。

左权县是革命老区、全国革命文物重点县、太行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核心县,也是太行精神的孕育之地。抗战时期,八路军总部、中共中央北方局、129 师司令部等150多个党政军机关在此驻扎长达5年。老一辈革命家在此生活战斗,八路军副总参谋长左权将军壮烈殉国,成为中国革命史上的一座丰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实践,在左权县留下了众多红色文化遗址,这些遗址承载着丰富、鲜活、生动的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是晋中市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资源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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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为晋中市制定相关条例提供了直接上位法依据。去年,山西省政府批准了第一批省、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左权县共46处红色文化遗址纳入保护名录,在全市居首。

近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因资金、技术等制约,许多红色文化遗址未及时定级列入保护名录;社会公众保护意识淡薄,管理体系不完善,部分居民或村民自主管理的遗址建筑年久失修、损毁破坏;部分遗址场馆展陈质量不高、内容单调,时代价值待挖掘凝练等。这些问题亟需立法回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护力度、提升管理水平。

该条例共五章三十四条,分总则、保护和管理、利用和传承、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则部分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调整对象、工作原则、政府职责、资金保障、设立保护宣传日等内容。第三条立足突出左权特色,对代表性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分类列举,如八路军前方总部旧址、左权将军殉难处、左权烈士陵园、丰婆峪邓小平路居等。第六条针对保护资金短缺问题,规定左权县政府应设立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专项资金,并规范使用范围。第七条规定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职责。第八条将525日左权将军殉难日定为左权县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宣传日。

保护和管理部分规定了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程序、制定保护规划、禁止性行为、保护责任人及责任等内容。第十条详细规定了调查认定程序,明确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史志研究机构的职责及工作衔接机制。第十一条规定县政府应在保护名录公布两年内完成永久性保护标志设置。第十三条明确列举了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如擅自拆除、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等。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保护责任人的界定和具体职责。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保护责任人承担日常养护费用确有困难的,政府应给予补助。第十七条明确了重大修缮程序及非国有遗址有损毁危险时政府的帮助责任。

利用和传承部分规定了利用原则、展陈审查、讲解员培训、加强红色文化研究与创作、发展红色旅游等内容。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相关部门编制辖区地图、开发公众服务平台、设置旅游标志时应包含红色文化遗址内容。第二十五条规定展陈内容和讲解词应准确、完整、权威,且需征求宣传部门、史志研究机构意见,讲解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第二十七条鼓励文艺团体和工作者利用左权 开花调”“小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文化艺术创作红色文化艺术作品。第二十八条规定市、县政府应将红色文化遗址利用纳入旅游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红色旅游。

法律责任部分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设定相应责任。重点条款是第三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对遗址进行重大修缮的,由县政府文化或退役军人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导致遗址损毁或主体结构及其附属设施改变的,给予相应处罚。

左权是一片具有光荣革命历史的热土,无数革命先烈在此留下无数红色印记。让红色文化遗址成为我们的精神家园,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责任编辑:关俊龙】